今年的两会上,“人案矛盾日益突出”、“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分别出现在了2023年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主要数据两篇报告中,而在2022年的报告中,类似的表述是,“在案件压力不断增大情况下,审判质效持续稳中向好”。为了说明人案矛盾的问题有多严重,以收案数量及法官的人均办案数量为例,2023年的报告中有,“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案件总量以年均13%的增幅快速上涨,10年增加2.4倍;法官年人均办案由2017年187件,增至2023年357件”。
在2022年报告中的数据则是,“2018年以来,全国法院结案总量年均增长5.2%;法官人均办案从2017年的187件增至2022年的242件”。这一年时间,法官的年人均办案数量,从242件增加到了357件。这增长速度也太快了,压力可想而知。
此前2月22日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介绍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提到,不可否认的是,有效破解知识产权维权的这些难题,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法庭目前人案矛盾日益加大,对于这些问题的有效破解还是有所影响。
3月7号的“人民法院报”上的《做实“公正与效率”的中国方案》的头版文章中,更是明确写到,“不止株洲中院,近年来,案多人少成为困扰全国法院的最大难题”。“诉讼爆炸”、案件井喷日益突出并发展为常态。“一些法院人案矛盾突出、办案压力大” “人案矛盾依然突出”“案件压力增大”……这些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多次出现的表述,凸显了人案矛盾存在之久、影响之深、解决难度之大。
不知道大家发现了没有,最近各种媒体上,关于法院如何解决人案矛盾的建议文章及调研报告多了起来。作为资深的法律人,记得上次如此公开讨论乃至法院工作报告中突出“诉讼爆炸”、“案多人少”,还是在2015年实行立案登记制到司法改革完成的那段时间。不过,近二十年来,人案矛盾、审判压力巨大,一直伴随着司法工作报告,只是有时间声音大些,有时间声音小些。2005年5月8日的“中国法院网”上就有一篇《“诉讼爆炸”的喜与忧》的文章。文中提到,去年北京市法院受理案件总数超过30万件,审判人员人均结案近190件。然而,就是在法官高负荷工作的后面,法院的新收案件逐年上升......高院有关负责人就此指出,“诉讼爆炸” 的到来,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已成为制约本市绝大多数法院工作的“瓶颈”。
酝酿多年,旨在解决人案矛盾、取消办案审批程序、保障法官独立办案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从在2014年试点到2016年全国铺开,2017年在全国完成了各级法院的法官员额制改革为核心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经过遴选,按照39%的人员比例红线,全国21.2万余名法官缩减到了12.6万余名,其余的法院人员,要么归类为司法辅助人员,要么是司法行政人员,并且在待遇上分门别类,施行不同的晋升管理渠道。改革后,曾经有法院这么宣传:全市法院灵活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推动审判机制科学运行效果显著。在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全市法院积极探索运行大综合、扁平化、团队式新型审判执行团队管理模式,内设机构减少约50%,形成了与审判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队伍结构,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权行使方式,99%以上的案件直接由法官、合议庭裁判,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大幅下降。
不过,实行员额制改革之初的2015年,就有人撰文写到:从化解“人少案多”矛盾这一切片分析,员额制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员额制看起来眼花缭乱,闻起来洋气扑鼻;但一旦投入应用,很快会发现其仍然停留在技术变革层面,骨子里还是“胡萝卜加大棒”思想;而且沿着其“对人不对事”的路径走下去,往往会走到相反的方向。此前,本号也曾经写过并预言,所谓的员额制改革,如果没有过硬的动态退额机制、错案罪追责机制、领导办案约束机制,久而久之不可避免的会沦为福利化、官僚化、老龄化,最后成为影响内部团结和工作积极性的东西。事实证明,以上的预言已经变成了现实。从目前的司法改革配套设施及落实力度来看,员额制并没有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反而是加剧了这一矛盾。因此,近日两会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就提出了“设置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建议,实际内容就是要打破只有员额法官才具有审判权的现状,建议恢复到改革前的助理审判员审案制度。解决法院的人案矛盾,方法不外乎有三:一是减少案源,起码避免出现受理案件爆炸式增长,遏制住持续增长的局面;二是增加人手,员额法官人手不够就赋予其他人员案件的审判权;三是内部挖潜,法院的内部资源全力向一线倾斜,减少一线人员非业务性工作。在此考量下,硕果仅存之一的法官员额制,随着委员议案的提出,成了最近的法律热点。问题是,改革前没有实行员额制,也没有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啊!配套不全、落实不力的法官员额制,已经沦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入了不犯大错就没有风险的“大锅饭”,未来可能将成为改革的重点。
记得曾经有段时间,有法院不论职务大小,仅是按照案件处理结果、案件难度、结案数量计算绩效奖金的标准,审判效率明显提升,具有法官职称的,纷纷要求调入审判一线。实践证明,不从全社会特别是各级行政机关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以减少案件数量,不从激发一线审判人员积极性上入手真正提高工作效率,仅是想要依靠哪一个制度就一次性的解决人案矛盾,是不现实的。 往期文章:很多人诉诸法律,却不信不懂其专业性,只信对自己有利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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